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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将推行“建筑垃圾直接利用、消纳”告知承诺制
发布时间:2021-11-02  来源:

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近日济南市城管局印发《关于推行建筑垃圾直接利用、消纳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告知承诺制(试行)的通知》,并专门召开了培训会。

  据了解,所谓告知承诺,是指对于从事济南市建筑垃圾直接利用、消纳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申请单位或个人,区县(功能区)城市管理部门一次性告知其申请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,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申请条件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,区县(功能区)城管部门进行核查并确定结果,做出相应政务服务决定。

  申请人可持必要证明材料,直接到区县城管部门申请,工作人员核查并做出相应政务服务决定后,受理结果在“济南市城市管理局”门户网站公示,对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举报提出异议的,由区县(功能区)城管部门通过“济南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”向社会发布。

  确保《通知》有效落实,10月14日上午,济南市渣土处置中心召开了《通知》相关事宜培训会,对近期执行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提出对标准执行、信息平台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,同时对信息平台操作程序进行了培训。市内五区、高新、南山城管部门渣管科,市渣土处置中心信息中心、消纳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会。

  济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通知》降低了建筑垃圾直接利用、消纳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设立门槛,减化了审批环节,拓宽了建筑垃圾消纳渠道,同时有助于各区县将监督管理责任落到实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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